生態環境部將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納入重點領域
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立法將提速
隨著《關于統籌和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指導意見》)的發布,應對氣候變化立法將提速。在《指導意見》里,生態環境部明確提出,把應對氣候變化作為生態環境保護法治建設的重點領域,同時還要推動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出臺與實施。
針對《指導意見》,生態環境部綜合司有關負責人說,氣候變化是當今人類面臨的重大全球性挑戰。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是我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,是加強生態文明建設、實現美麗中國目標的重要抓手,是我國履行負責任大國責任、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大歷史擔當。
特別是我國向國際社會宣布力爭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,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后,這位負責人說,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目標與碳中和愿景任務十分艱巨,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的統籌融合有待加強。
“2018年黨和國家機構改革,將應對氣候變化職能調整至新組建的生態環境部,在體制機制上實現了應對氣候變化與環境治理、生態保護修復等相關工作的協同管理。”這位負責人說,《指導意見》從戰略規劃、政策法規、制度體系、試點示范、國際合作5個方面提出了重點任務安排,著力推進統一政策規劃標準制定、統一監測評估、統一監督執法、統一督察問責。
《指導意見》提出,協調推動有關法律法規制修訂。其中特別提到要加快推動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立法,在生態環境保護、資源能源利用、國土空間開發、城鄉規劃建設等領域法律法規制修訂過程中,推動增加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內容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制定地方性法規。
在推動立法的同時,《指導意見》要求,各地抓緊制定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,綜合運用相關政策工具和手段措施,持續推動實施。“各地要結合實際提出積極明確的達峰目標,制定達峰實施方案和配套措施。”《指導意見》鼓勵能源、工業、交通、建筑等重點領域制定達峰專項方案。推動鋼鐵、建材、有色、化工、石化、電力、煤炭等重點行業提出明確的達峰目標并制定達峰行動方案。
此外,還將通過規劃環評、項目環評推動區域、行業和企業落實煤炭消費削減替代、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等政策要求,推動將氣候變化影響納入環境影響評價。(記者郄建榮)